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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的原材料和加工费在发出时打包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收回时...

委托加工的原材料和加工费在发出时打包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收回时,按照13%价税分离吗?如果收回的物资需要再加工,怎样写分录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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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田老师
金田老师 回答于06月05日
金牌答疑老师
学员你好,我是老张,干了十多年会计了。关于委托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我给你掰扯明白哈。 一、发出委托加工物资时: - 原材料和加工费打包计入委托加工物资:这步是对的,发出去的时候,按实际成本(包括材料费、运费、加工费等)借记“委托加工物资”,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时: - 是否按13%价税分离:这得看具体情况。如果加工方给你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那加工费部分肯定是要价税分离的,按发票上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剩下的加工费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但原材料这部分,之前已经按成本转出去了,收回时不再重复计税。 三、收回物资需再加工的分录: 1. 收回时: - 借:委托加工物资(实际成本,包括原材料成本、加工费、运杂费等)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如果有专票的话) -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支付的加工费和相关税费) - 原材料(之前发出的原材料成本) 2. 再加工时: - 借:生产成本(或制造费用等,根据你再加工的性质) - 贷:委托加工物资(转入再加工的成本) - (如果再加工过程中有新增材料、人工等成本,也要相应计入) 举个例子: 假设你发出一批布料成本10万,支付加工费2万(含税,税率13%),加工完成收回后需要再印花。 1. 发出布料: - 借:委托加工物资 10万 - 贷:原材料 10万 2. 支付加工费: - 借:委托加工物资 1.77万(2万/1.13)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0.23万 - 贷:银行存款 2万 3. 收回后再加工: - 借:生产成本 11.77万 - 贷:委托加工物资 11.77万 - (印花时再计入相应的成本) 总之,关键是要分清楚哪些是成本,哪些是税,再根据后续处理步骤一步步来。有啥不懂的再问,老张给你细细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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