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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

老师,建筑企业实行小会计准则,现在税局稽查说我们有异常发票要...

老师,建筑企业实行小会计准则,现在税局稽查说我们有异常发票要做进项税额转出,,是跨年度的,涉及到损益,,这个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处理要怎么做?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5月07日
回答 1
金田老师
金田老师 回答于05月07日
金牌答疑老师
学员你好,针对你说的这个情况,作为老会计给你详细说说处理思路。 ### 一、进项税额转出的基本处理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异常发票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已抵扣的需做转出处理。分录为: 借:相关成本费用科目(如工程施工、原材料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 二、跨年度涉及损益的处理(关键步骤) 1. 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类科目 若异常发票涉及的成本费用已结转入以前年度损益(如“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等),需通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调整。分录示例: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 补缴附加税费 转出进项税会增加增值税基数,需补提附加税费: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或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 ### 三、小会计准则的特殊注意事项 1. 无需追溯调整报表 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八十八条,会计差错更正采用“未来适用法”,直接调整当期(发现年度)的税费,不追溯重述以前年度报表。 2. 税务稽查的应对重点 - 留存业务真实性的证据(如合同、付款凭证、货物验收单); - 若供应商因虚开被处罚,可尝试追回部分损失; - 向税局说明业务真实情况,争取从轻处理。 ### 四、案例演示 假设场景:2023年稽查发现2021年购入建材(含税10万元)的发票异常,进项税1.19万元已抵扣。 1. 进项税转出: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19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19万 2. 补提附加税费(假设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0.119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0.083万 ——应交教育费附加 0.036万 ### 五、特别提醒 1. 税前扣除问题:转出的进项税和补缴的附加税费,若属于以前年度亏损范围,可增加税前弥补亏损额(需与所得税申报表衔接)。 2. 避免二次风险:今后购票方需严格审核供应商资质,合同中明确“发票合规性责任”,降低类似风险。 建议结合企业实际账务和税局要求细化处理,必要时可咨询专业税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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