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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税务

老师,义物抵债的门面,用于出租需要交增值税吗?未开具发票,账...

老师,义物抵债的门面,用于出租需要交增值税吗?未开具发票,账务处理做的是营业外收入。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5月19日
回答 1
希文老师
希文老师 回答于05月19日
金牌答疑老师
(扶了扶老花镜,慢慢翻开账本)嗯,这个问题涉及增值税处理和账务调整,我得仔细给你理清楚。 ### 一、增值税问题 以物抵债的门面用于出租,属于租赁服务,无论是否开具发票,只要存在有偿提供应税服务的行为,就需缴纳增值税。 - 税率依据: - 若门面为不动产(如商业房产),一般纳税人适用9%的增值税税率(2025年现行政策)。 - 若企业为住房租赁企业且向个人出租住房,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5%征收率减按1.5%计算增值税。但门面通常属于“非住房”,需按9%计税。 - 特殊情况:若抵债时已按销售不动产缴纳过增值税,租赁环节仍需按租金收入单独核算增值税,两者不冲突。 ### 二、账务处理问题 你将租金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是错误的,需调整账务: 1. 正确科目: - 租金收入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非主营业务但属于经营性收入)。 - 若门面是企业经常性出租资产,建议设置“固定资产-经营用房产”科目,并按月计提折旧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2. 增值税处理: - 未开票但已产生纳税义务,需按税法规定申报增值税,即使未开票,也应确认销项税额。 - 分录示例: ```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租金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3. 营业外收入的修正: - 原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需冲回,调整至其他业务收入: ``` 借:营业外收入 贷:其他业务收入 ``` - 若已结账,需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追溯调整。 ### 三、风险提示 1. 税务风险:未申报增值税可能被认定为偷税,尤其门面出租属于典型应税行为。 2. 会计差错:营业外收入用于经营性收入违反会计准确性原则,审计易出问题。 3. 建议: - 尽快补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 - 检查抵债资产入账价值是否正确(通常按公允价值或抵债金额入账,涉及进项税需注意抵扣)。 ### 总结 租赁收入必须缴纳增值税,账务处理应体现经营性收入性质。赶紧调整科目,补申报税款,避免被稽查!(敲黑板)以后遇到类似业务,记得先厘清业务模式和税务属性,别混淆营业外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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