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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不动产收取的租金, 在不在小规模纳税人季度免税额范围内?...

出租不动产收取的租金, 在不在小规模纳税人季度免税额范围内?季度不超过30万免增值税吗?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5年02月16日
回答 1
莎莎老师
莎莎老师 回答于2025年02月16日
金牌答疑老师
根据现行的税收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在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情况下,是免征增值税的。但这里有几个关键点需要注意: 1. 销售额的界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如果其季度销售额(包括出租不动产和其他所有应税销售行为的合并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那么其出租不动产的收入部分也包含在这30万元的限额内,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2. 纳税期限的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纳税期限,即按月或者按季申报缴纳增值税。一旦选定,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纳税,那么在一个季度内的累计销售额(包括出租不动产的收入)不超过30万元,就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3. 特殊规定:其他个人(如自然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月销售额标准的(当前为10万元),同样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综上所述,只要小规模纳税人(包括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一个季度内的累计销售额(包括出租不动产的收入)不超过30万元,并且没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出租不动产的收入就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同时,其他个人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也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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