淼淼老师
回答于2025年01月12日
金牌答疑老师
下面我将详细解释如何进行会计分录:
1. 取得外经证时
-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 贷:银行存款/现金
2. 预缴增值税和附加税时
-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 借:应交税费—城建税
- 借: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 借: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 贷:银行存款
3. 计提时
- 借:税金及附加—城建税
- 借:税金及附加—教育费附加
- 借:税金及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
-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 贷: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综上所述,通过这些会计分录操作,企业可以确保在异地经营时正确记录与外经证相关的预缴税款,并确保账务处理准确无误。
下面我将详细解释如何进行会计分录:
1. 取得外经证时
-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 贷:银行存款/现金
2. 预缴增值税和附加税时
-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 借:应交税费—城建税
- 借: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 借: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 贷:银行存款
3. 计提时
- 借:税金及附加—城建税
- 借:税金及附加—教育费附加
- 借:税金及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
-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 贷: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综上所述,通过这些会计分录操作,企业可以确保在异地经营时正确记录与外经证相关的预缴税款,并确保账务处理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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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森老师
回复
淼淼老师
2025年01月03日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如果工资已经先发放了,但在报税时才发现有需要缴纳的个税,这种情况下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以下是一些建议:
1. 计提工资及个税:在工资实际发放的当月,需要计提应付职工薪酬和应交个人所得税。
-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科目(根据公司政策确定)
贷:应付职工薪酬 - 工资
- 借:应付职工薪酬 - 工资
贷:应交税费 - 应交个人所得税
2. 发放工资并代扣个税:在实际发放工资的当月,进行以下会计分录:
- 借:应付职工薪酬 - 工资
贷:银行存款(实发工资部分)
贷:应交税费 - 应交个人所得税(代扣的个税部分)
3. 缴纳个税:在规定的申报期内,将代扣的个人所得税缴纳给税务机关。
- 借:应交税费 - 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总的来说,工资薪金所得的个税申报应当遵循“收付实现制”原则,即在实际支付工资的当月进行税款的计算和申报。如果公司在未发放工资的情况下提前申报了个税,这并不符合税法规定,可能会对纳税人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建议公司按照实际发放工资的情况进行个税的计算和申报,以确保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