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智老师
回答于2024年12月26日
金牌答疑老师
公司分割单分出去的费用,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需要进行转出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增值税的抵扣是基于实际购进的商品或服务的用途来确定的。如果企业购进的商品或服务是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并且取得了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如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这部分进项税额就可以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当企业将部分费用通过分割单分摊给其他单位时,这部分费用的用途并没有改变,仍然是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因此,对应的进项税额仍然可以抵扣,无需进行转出处理。
公司分割单分出去的费用,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需要进行转出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增值税的抵扣是基于实际购进的商品或服务的用途来确定的。如果企业购进的商品或服务是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并且取得了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如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这部分进项税额就可以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当企业将部分费用通过分割单分摊给其他单位时,这部分费用的用途并没有改变,仍然是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因此,对应的进项税额仍然可以抵扣,无需进行转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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