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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以公司名义捐款给老板老家修路可以做费用吗

你好!以公司名义捐款给老板老家修路可以做费用吗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4月29日
回答 1
小智老师
小智老师 回答于04月29日
金牌答疑老师
我来给你分析一下这个问题。 以公司名义捐款给老板老家修路,一般情况下是不能作为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可以考虑。具体如下: ### 一、一般情况 - 不符合公益性捐赠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如果公司直接捐款给老板老家(非通过上述规定的途径),这种捐赠不属于公益性捐赠,不能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与生产经营无关:公司的费用支出一般需要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而给老板老家修路的捐款通常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没有直接关联,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对费用确认的基本原则,所以不能在财务上作为正常费用列支。 ### 二、特殊情况 - 通过合规途径捐赠且符合规定:如果公司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老板老家捐款修路,并且取得了合规的捐赠凭证,那么这种捐赠可以视为公益性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纳入营业外支出核算:即使不能在税前扣除,从会计处理的角度来看,公司以名义捐款给老板老家修路的支出,可以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进行核算。这样可以在公司的财务报表中反映该笔支出的情况,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即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公司在进行捐赠时,一定要充分考虑税法和会计准则的规定,确保捐赠行为合法合规,并正确进行会计处理和税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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