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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季报,第二季度,季初的人数起4月分工资表的人数吗

企业所得税季报,第二季度,季初的人数起4月分工资表的人数吗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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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智老师
小智老师 回答于04月30日
金牌答疑老师
企业所得税季报中,第二季度的“季初人数”指的是4月1日当天企业实际在职的员工人数,而非直接取4月份工资表的人数。以下是具体说明: ### 一、季初人数的定义 - 季初人数:指季度第一天(即4月1日)的实际在职员工人数,无论该员工是否在4月发放工资,均以当日实际存续的劳动关系为准。 - 注意:若员工在3月31日离职,4月1日已不在职,则不计入第二季度季初人数;同理,4月1日新入职的员工需计入。 ### 二、为何不直接采用4月工资表人数? 1. 时间点差异:4月工资表通常反映的是4月全月的工资发放情况,但季初人数仅关注4月1日当天的在职状态。例如: - 若员工4月1日入职并发放工资,应计入季初人数; - 若员工4月1日在职但因离职未收到工资(如4月1日辞职),仍应计入季初人数。 2. 统计口径不同:工资表可能包含离职人员(如4月初离职但工资延后发放),而季初人数需剔除此类人员。 ### 三、如何准确填写季初人数? 1. 直接核对4月1日在职名单:建议以考勤记录、人事档案或劳动合同台账为准,确认当日实际在职人员。 2. 特殊情况处理: - 季节性用工:若4月1日有临时工在职,需计入人数; - 社保/个税申报:需与个税申报系统中的“雇员信息”一致,避免税务差异。 ### 四、常见误区提醒 - 误区:直接用4月工资表人数作为季初人数。 - 纠正:工资表可能包含已离职员工或遗漏新入职员工,需以4月1日实际在职状态为准。 ### 总结 第二季度季初人数应基于4月1日实际在职员工统计,而非简单参考4月工资表。建议企业通过人事系统或考勤记录核实当日人数,确保填报符合税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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