淼淼老师
回答于2025年03月26日
金牌答疑老师
不一定不需要调整。以下是一些具体分析:
1. 常见需要纳税调整的项目
- 职工薪酬支出: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但若企业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2%、8%的部分,需要进行纳税调增。例如,某企业年度工资薪金总额为100万元,职工福利费实际发生额为15万元,超过了工资薪金总额的14%,则超出部分的1万元需要进行纳税调增。
- 业务招待费: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如果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大于销售营业收入的5‰,则需要按销售营业收入的5‰进行纳税调增;反之,则按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扣除,超过部分进行纳税调增。比如,某企业年度销售营业收入为1000万元,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为10万元,其60%为6万元,而销售营业收入的5‰为5万元,所以需按5万元扣除,超出的1万元要进行纳税调增。
-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假设某企业年度销售营业收入为200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实际发生额为400万元,超过了销售营业收入的15%(即300万元),则超出的100万元需要进行纳税调增,并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2. 可能不需要纳税调整的情况:如果企业的一些费用支出完全符合税法规定,且在汇算清缴申报时已经准确填报了相关数据,那么这些项目可能就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例如,企业的办公费、咨询费、修理费等,如果都是真实发生且合理的支出,并且取得了合法有效的凭证,同时在汇算清缴申报时也如实填写了相关金额,那么一般情况下就不需要再进行纳税调整。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所有未列示在纳税调整明细中的项目都一定不需要调整,还需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和税法规定进行综合判断。
总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作,需要仔细核对各项费用和支出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不一定不需要调整。以下是一些具体分析:
1. 常见需要纳税调整的项目
- 职工薪酬支出: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但若企业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2%、8%的部分,需要进行纳税调增。例如,某企业年度工资薪金总额为100万元,职工福利费实际发生额为15万元,超过了工资薪金总额的14%,则超出部分的1万元需要进行纳税调增。
- 业务招待费: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如果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大于销售营业收入的5‰,则需要按销售营业收入的5‰进行纳税调增;反之,则按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扣除,超过部分进行纳税调增。比如,某企业年度销售营业收入为1000万元,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为10万元,其60%为6万元,而销售营业收入的5‰为5万元,所以需按5万元扣除,超出的1万元要进行纳税调增。
-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假设某企业年度销售营业收入为200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实际发生额为400万元,超过了销售营业收入的15%(即300万元),则超出的100万元需要进行纳税调增,并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2. 可能不需要纳税调整的情况:如果企业的一些费用支出完全符合税法规定,且在汇算清缴申报时已经准确填报了相关数据,那么这些项目可能就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例如,企业的办公费、咨询费、修理费等,如果都是真实发生且合理的支出,并且取得了合法有效的凭证,同时在汇算清缴申报时也如实填写了相关金额,那么一般情况下就不需要再进行纳税调整。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所有未列示在纳税调整明细中的项目都一定不需要调整,还需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和税法规定进行综合判断。
总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作,需要仔细核对各项费用和支出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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