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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

善意持票人是否拥有票据权利的问题

不太理解黄某为什么没有票据权利,对于老师讲解的那个戊的图形 戊不知情的情况下可以获得票据权利,为什么黄某不可以 里面有您提到的对价的这个概念,还有善意持票人,老师对这2个概念没做详细解释,是不是因为这个区别?不太理解,麻烦老师讲解下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19年03月18日
回答 1
快乐老师
快乐老师 回答于2019年03月28日
金牌答疑老师,已为数十万学员排忧解难
胡某属于恶意取得票据,因此不享有票据权利。陈某属于明知胡某有盗窃的情形,但是依旧取得票据的人,因此也不享有票据权利。根据票据法的相关规定,因赠与、继承等方式是可以依法取得票据的,但是所享有的权利不得优于前手。在中黄某的前手为陈某。陈某属于恶意取得票据,不享受票据权利,陈某将票据赠与黄某;根据上述规定,黄某所享有的票据权利是不得优于陈某的,黄某也不享有票据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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