淼淼老师
回答于2024年12月09日
金牌答疑老师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是否可以税前扣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以下是一些关键信息和分析:
1. 旧企业所得税法:2006至2007年,丧葬费、抚恤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应从已提取的职工福利费中列支,不能作为成本列支,因此不能税前扣除。
2. 新企业所得税法:2008年执行的新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包括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也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因此,丧葬费、抚恤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属于其他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在税前扣除。
3. 具体案例:例如,某公司给予其因各种原因去世后的职工没有生活来源的直系亲属发放生活补助费,即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可以享受税前扣除。
综上所述,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税前扣除的,但具体是否可扣除以及扣除的金额,需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和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来确定。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是否可以税前扣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以下是一些关键信息和分析:
1. 旧企业所得税法:2006至2007年,丧葬费、抚恤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应从已提取的职工福利费中列支,不能作为成本列支,因此不能税前扣除。
2. 新企业所得税法:2008年执行的新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包括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也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因此,丧葬费、抚恤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属于其他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在税前扣除。
3. 具体案例:例如,某公司给予其因各种原因去世后的职工没有生活来源的直系亲属发放生活补助费,即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可以享受税前扣除。
综上所述,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税前扣除的,但具体是否可扣除以及扣除的金额,需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和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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