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森老师
回答于05月29日
金牌答疑老师
针对你提出的问题,以下是我的分析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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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核心问题分析
1. 背景
- 已申报并缴纳2024年12月所属期增值税,但发现12月存在未开票收入,需更正申报。
- 想通过勾选之前未认证的进项发票,抵扣因未开票收入产生的税款。
2. 关键点
- 更正申报的性质:需明确更正申报是否允许调整原申报期的进项税额。
- 进项发票的认证时间:未认证的发票能否在更正申报时抵扣,需结合税收政策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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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具体操作建议
#### (1)更正申报的规则
- 增值税申报更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纳税人更正已申报的增值税报表时,需对原申报数据进行全面调整,包括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
- 未开票收入的调整:需在更正申报中补充填报未开票收入,增加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的调整:若原申报未包含该进项发票,更正时可同步补充抵扣,但需符合税法规定。
- 进项发票的认证时间:
- 一般规则:进项发票需在原所属期(2024年12月)的纳税申报期内完成认证,方可抵扣。
- 特殊情况:若发票已逾期(超过360天或相关规定),需按《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处理,可能需申请特殊抵扣。
#### (2)能否勾选未认证的进项发票?
- 若发票在12月所属期内未认证:
- 正常流程:进项发票需在原申报期内认证后方可抵扣。若未认证,更正申报时不能直接勾选抵扣,需先完成认证。
- 更正申报的操作:
1. 补充认证发票(需在税务机关允许的期限内);
2. 在更正申报表中同步填报该进项税额,调整应纳税额。
- 若发票已逾期:
- 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等文件,提交资料申请逾期抵扣,经批准后方可计入进项税额。
#### (3)风险提示
- 时间节点:需确认当前是否仍在12月所属期的更正期内(通常为次年申报期结束前),超期可能无法调整。
- 税务合规:若进项发票未在原期内认证且未逾期,需先认证再更正;若逾期,需按程序申请,避免违规抵扣。
---
### 三、操作步骤(假设发票未逾期)
1. 补充认证进项发票:
- 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选择“抵扣勾选”功能,对未认证的发票进行认证操作。
- 注意:若已超出原申报期,需咨询税务机关是否允许补充认证。
2. 更正增值税申报表:
- 修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及附列资料:
- 补充填报未开票收入(如“未开具发票销售额”栏);
- 同步填报已认证的进项发票信息,调整进项税额。
- 提交更正申报,重新计算应补/退税额。
3. 缴纳或申请退税:
- 若更正后产生补税,需及时缴纳;
- 若产生多缴税款,可申请退税或留抵。
---
### 四、总结
- 核心结论:
- 未认证的进项发票不能直接用于更正申报抵扣,需先完成认证(或逾期审批)。
- 更正申报需同步调整销项和进项,确保数据匹配。
- 建议行动:
1. 立即检查进项发票的认证状态及有效期;
2. 联系税务机关确认更正申报期限及补充认证可行性;
3. 按流程完成认证、更正申报及税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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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税收政策地域性较强,具体操作需以当地税务机关要求为准,建议提前沟通以避免风险。
针对你提出的问题,以下是我的分析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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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心问题分析
1. 背景
- 已申报并缴纳2024年12月所属期增值税,但发现12月存在未开票收入,需更正申报。
- 想通过勾选之前未认证的进项发票,抵扣因未开票收入产生的税款。
2. 关键点
- 更正申报的性质:需明确更正申报是否允许调整原申报期的进项税额。
- 进项发票的认证时间:未认证的发票能否在更正申报时抵扣,需结合税收政策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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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操作建议
# (1)更正申报的规则
- 增值税申报更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纳税人更正已申报的增值税报表时,需对原申报数据进行全面调整,包括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
- 未开票收入的调整:需在更正申报中补充填报未开票收入,增加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的调整:若原申报未包含该进项发票,更正时可同步补充抵扣,但需符合税法规定。
- 进项发票的认证时间:
- 一般规则:进项发票需在原所属期(2024年12月)的纳税申报期内完成认证,方可抵扣。
- 特殊情况:若发票已逾期(超过360天或相关规定),需按《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处理,可能需申请特殊抵扣。
# (2)能否勾选未认证的进项发票?
- 若发票在12月所属期内未认证:
- 正常流程:进项发票需在原申报期内认证后方可抵扣。若未认证,更正申报时不能直接勾选抵扣,需先完成认证。
- 更正申报的操作:
1. 补充认证发票(需在税务机关允许的期限内);
2. 在更正申报表中同步填报该进项税额,调整应纳税额。
- 若发票已逾期:
- 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等文件,提交资料申请逾期抵扣,经批准后方可计入进项税额。
# (3)风险提示
- 时间节点:需确认当前是否仍在12月所属期的更正期内(通常为次年申报期结束前),超期可能无法调整。
- 税务合规:若进项发票未在原期内认证且未逾期,需先认证再更正;若逾期,需按程序申请,避免违规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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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操作步骤(假设发票未逾期)
1. 补充认证进项发票:
- 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选择“抵扣勾选”功能,对未认证的发票进行认证操作。
- 注意:若已超出原申报期,需咨询税务机关是否允许补充认证。
2. 更正增值税申报表:
- 修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及附列资料:
- 补充填报未开票收入(如“未开具发票销售额”栏);
- 同步填报已认证的进项发票信息,调整进项税额。
- 提交更正申报,重新计算应补/退税额。
3. 缴纳或申请退税:
- 若更正后产生补税,需及时缴纳;
- 若产生多缴税款,可申请退税或留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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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结
- 核心结论:
- 未认证的进项发票不能直接用于更正申报抵扣,需先完成认证(或逾期审批)。
- 更正申报需同步调整销项和进项,确保数据匹配。
- 建议行动:
1. 立即检查进项发票的认证状态及有效期;
2. 联系税务机关确认更正申报期限及补充认证可行性;
3. 按流程完成认证、更正申报及税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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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税收政策地域性较强,具体操作需以当地税务机关要求为准,建议提前沟通以避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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