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森老师
回答于05月22日
金牌答疑老师
学员你好,我是干了十多年会计的老张,你这个问题问得挺细啊。关于外购外套送员工这个业务,确实会出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处理不同的情况,但这是合理的,我给你详细说说。
### 一、增值税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集体福利的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外购货物用于职工福利,在增值税上不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因为视同销售的前提通常是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赠送等,而外购货物用于职工福利,属于最终消费环节,不存在销售行为,所以不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 二、企业所得税方面
按照《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虽然外购商品发放给员工作为福利,企业并没有产生利润,但税法规定需要视同销售,按照商品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同时确认相应的成本费用。
### 三、两税差异分析
1. 计税依据不同:增值税主要针对货物的增值额征税,在这笔业务中,外购外套用于职工福利不属于销售行为,没有产生增值额,所以不涉及增值税视同销售;而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的所得额征税,视同销售的目的是为了防止企业通过不合理的资产处置规避纳税义务,确保税收公平,所以需要按照公允价值确认收入。
2. 立法目的不同:增值税的立法目的是对商品和服务的流转过程中的增值额进行征税,强调的是链条式的税收征管;企业所得税的立法目的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进行征税,关注企业的整体盈利情况和税负公平。
### 四、汇算清缴处理
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企业所得税收入大于增值税收入是合理的。你在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要按照视同销售的规定,将外套的公允价值确认为收入,同时将购买外套的成本作为费用扣除。这样计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再按照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总之,这种两税差异是正常现象,你只要按照税法规定正确处理就行。以后遇到类似问题,多想想税法的立法目的和具体规定,就能理解为啥会有这些差异了。要是还有疑问,随时来找我。
学员你好,我是干了十多年会计的老张,你这个问题问得挺细啊。关于外购外套送员工这个业务,确实会出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处理不同的情况,但这是合理的,我给你详细说说。
一、增值税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集体福利的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外购货物用于职工福利,在增值税上不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因为视同销售的前提通常是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赠送等,而外购货物用于职工福利,属于最终消费环节,不存在销售行为,所以不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二、企业所得税方面
按照《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虽然外购商品发放给员工作为福利,企业并没有产生利润,但税法规定需要视同销售,按照商品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同时确认相应的成本费用。
三、两税差异分析
1. 计税依据不同:增值税主要针对货物的增值额征税,在这笔业务中,外购外套用于职工福利不属于销售行为,没有产生增值额,所以不涉及增值税视同销售;而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的所得额征税,视同销售的目的是为了防止企业通过不合理的资产处置规避纳税义务,确保税收公平,所以需要按照公允价值确认收入。
2. 立法目的不同:增值税的立法目的是对商品和服务的流转过程中的增值额进行征税,强调的是链条式的税收征管;企业所得税的立法目的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进行征税,关注企业的整体盈利情况和税负公平。
四、汇算清缴处理
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企业所得税收入大于增值税收入是合理的。你在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要按照视同销售的规定,将外套的公允价值确认为收入,同时将购买外套的成本作为费用扣除。这样计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再按照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总之,这种两税差异是正常现象,你只要按照税法规定正确处理就行。以后遇到类似问题,多想想税法的立法目的和具体规定,就能理解为啥会有这些差异了。要是还有疑问,随时来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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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棉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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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森老师
05月12日
(拿起笔在纸上写写画画)姑娘,咱们得拆开看这两笔钱,性质不一样。首先这10万是“认缴出资”的问题,按《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必须按期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哪怕她没实际出过钱,法律上她还是欠公司10万,所以退出时原则上要补足这10万。
然后是7万亏损,属于公司经营产生的债务。如果她占股比例比如30%,那确实要分摊7万×30%=2.1万。但注意啊,这2.1万得从她补足的10万里扣,还是另外算?这里有个关键点:亏损分摊是股东义务,但前提是她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如果10万还没补,那优先让她补资,再处理亏损分摊。
(严肃脸)实际操作中,很多股东会耍赖,这时候要看公司章程有没有约定。要是没约定,就得按《公司法》解释三来处理,可能得发律师函或者起诉。建议你们做账时把“其他应收款-某某股东”挂10万,亏损分摊另算,退股时一起从她拿走的钱里扣。千万别直接让她拿17万!财务处理和法律程序都得分开走,明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