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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税务

一简易计税工程,因为记账软件没有设置应交税费-简易计税,发生...

一简易计税工程,因为记账软件没有设置应交税费-简易计税,发生简易计税要求记录在应交税费 未交增值税简易计税。前任财务将已经缴纳的简易计税税金,记在了应交增值税 已交税金中。这样造成未交增值税贷方一直有余额,请问现在如何调整?是就这样不管还是做个调整分录?那调整分录摘要分录怎么写合适?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5月21日
回答 1
金田老师
金田老师 回答于05月21日
金牌答疑老师
(推眼镜,拿红笔在凭证上圈出关键处)这个问题咱们得仔细掰扯掰扯。你先看看账上现在未交增值税简易计税的余额是多少?已交税金那里又挂了多少? ### 一、问题诊断 1. 科目串户:简易计税的已缴税款本应挂在“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的借方,现在错记到“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里了。这就好比把两个不同项目的账本混在一起记账,必须理清楚。 2. 余额滞留:未交增值税贷方一直有余额,说明实际上已经缴纳的税款没有正确冲减,导致账务数据失真。 ### 二、调整建议 必须调整! 这种跨明细科目的错误会影响后续纳税申报和财务报表准确性,税务稽查时可能被认定为账务处理不规范。 #### 调整分录: ```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 摘要写法:(调整XX年XX月简易计税税款科目错误) #### 具体操作步骤: 1. 查原始凭证:找到当年缴纳简易计税税款的银行回单,确认金额(比如2023年5月缴了5万元)。 2. 红冲原错误分录(如果跨年且已结账,可直接做调整): ```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50,000    贷: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50,000 ``` 3. 同步核对:调整后确保“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借贷平衡,“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不再虚增。 ### 三、注意事项 1. 附件齐全:调整凭证后附《情况说明》,写明错误原因、调整依据(如税法关于简易计税的规定)。 2. 税务沟通:如果已涉及汇算清缴,建议同步向税务机关备案调整情况,避免后续争议。 3. 软件补设置:赶紧在账套里新增“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明细科目,以后按规矩记账,别再串户了。 ### 四、老会计叮嘱 这种错误在中小企业特别常见,但千万别想着“反正钱交了就行”。账务处理的准确性是会计的生命线,尤其是增值税这种敏感科目,一分钱偏差都可能引发大麻烦。调整完记得把科目设置补丁打好,下回让做账的小姑娘长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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