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莎老师
回答于05月16日
金牌答疑老师
我来给你讲讲这个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同时取得综合所得(比如工资薪金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也就是说,你一季度已经在工资薪金中扣除了专项附加扣除,二季度就不能再在经营所得中重复扣除了。
不过,具体的税务处理可能因地区政策和实际情况有所不同,如果还有其他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我来给你讲讲这个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同时取得综合所得(比如工资薪金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也就是说,你一季度已经在工资薪金中扣除了专项附加扣除,二季度就不能再在经营所得中重复扣除了。
不过,具体的税务处理可能因地区政策和实际情况有所不同,如果还有其他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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