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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增清算里的减免税额是什么情况下有?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增清算里的减免税额是什么情况下有?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5月06日
回答 1
曦月老师
曦月老师 回答于05月06日
金牌答疑老师
作为一名资深老会计,下面我给大家详细讲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增清算里减免税额的情况: ### 普通住宅增值率未超20%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这是最常见的减免税情形之一。这里的“普通标准住宅”是指按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标准建造的居住用住宅,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等不属于普通标准住宅。 ### 特定项目或区域优惠 - 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一定期限内可享受土地增值税减免优惠。这是国家为了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社会建设,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而出台的政策。 - 经济欠发达地区首次开发: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政府为了吸引投资、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会对在当地首次进行房地产开发的企业给予土地增值税减免优惠。 - 特定区域内的开发项目:例如某些国家政策重点扶持的区域,像一些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可能会有针对在该区域内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以推动区域的整体发展。 ### 合作建房情况 对于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的情况,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 企业改制重组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改制重组时,如果涉及到土地增值税应税行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享受一定的减免税优惠。比如,企业合并、分立等过程中,原企业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合并、分立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 其他特殊情况 - 破产清算:在企业破产清算的情况下,如果满足更为严格的规定,可能会涉及土地增值税的免征条款。 - 税收政策调整或特殊时期的临时政策:国家有时会根据宏观经济形势、房地产市场调控需要等因素,出台一些临时性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在房地产市场低迷时期,为了稳定市场,可能会对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给予土地增值税减免或其他优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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