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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建期间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并支付了土地出让金怎么做账

筹建期间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并支付了土地出让金怎么做账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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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棉老师
木棉老师 回答于2024年12月19日
金牌答疑老师
在筹建期间取得土地使用权并支付了土地出让金的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以下是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 1. 初始计量: - 以支付的土地出让金、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作为土地使用权的成本。 - 例如,如果公司支付了1000万元的土地出让金,并支付了相关的税费和直接归属于使该土地达到预定用途的其他支出,那么这些费用的总和就构成了土地使用权的初始成本。 2. 后续计量: - 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而仍应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进行摊销和提取折旧。 - 如果土地使用权证标明了使用年限,那么应按照该年限进行合理摊销。 3. 特殊情况: - 如果企业外购房屋建筑物所支付的价款中包括土地和建筑物价值,应当对所支付的价款按照合理的方法在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4. 筹建期间的摊销: - 在《企业会计准则》下,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单独核算,因此可以摊销。 - 具体来说,企业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如果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则土地使用权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无法可靠确定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 如果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企业在开发建造房屋前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第四十七条规定,企业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按期进行摊销。 综上所述,筹建期间取得土地使用权并支付了土地出让金时,应将相关费用确认为无形资产,并在后续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摊销。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会计处理可能因企业的具体情况和所执行的会计准则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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