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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之前有两笔投资款,没有用法定代表人的账户打款,而是用其...

老师,之前有两笔投资款,没有用法定代表人的账户打款,而是用其他人的名义打了,现在应该怎么处理,退回由法定代表人重新打吗,账怎么做呢?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5月06日
回答 1
木棉老师
木棉老师 回答于05月06日
金牌答疑老师
我来给你分析下这种情况的处理方式: ### 一、关于是否退回重新打款 这得看具体情况。如果这两笔投资款确实是公司正常经营中合法的投资行为,只是打款账户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那不一定非要退回重新打。但要是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地方,比如代打款的情况可能导致产权不清晰、有潜在法律风险等问题,退回重新以法定代表人名义打款是一种比较稳妥的处理方式。 ### 二、账务处理 1. 如果决定退回 - 收到退款时:借记“银行存款”(如果是原路退回,金额就是原打款金额),贷记“实收资本 - XX股东”(这里XX股东是指实际投资的股东,要冲减原来错误的入账)。同时,要和打款人做好沟通协调,确保款项顺利退回。 - 法定代表人重新打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实收资本 - XX股东”。这时候要注意按照公司正常的验资等流程来操作,确保打款备注等信息准确反映是投资款。 2. 如果不退回 - 那需要对这两笔投资款进行准确的账务梳理。首先要和打款人以及公司实际股东沟通确认,取得相关的证据文件,比如代打款的协议、说明等,证明这笔钱确实是股东的投资款。 - 然后根据这些证据,在账务上进行规范处理。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实收资本 - XX股东”。同时,要在财务备注中详细说明这笔投资款是由他人代打的情况,以便后续查阅和审计。 这种情况处理起来一定要谨慎,要确保所有的账务处理都有充分的依据,避免出现税务、法律等方面的问题。你还得结合公司的具体章程、股东协议等相关规定来综合判断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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