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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社保人员,工资和会计分录怎么做?个税如何报?

挂靠社保人员,工资和会计分录怎么做?个税如何报?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5年02月08日
回答 1
杨阳老师
杨阳老师 回答于2025年02月08日
金牌答疑老师
针对挂靠社保人员的工资和会计分录以及个税申报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 工资和会计分录处理 1. 计提工资: - 如果挂靠人员在单位有实际工作并支付工资,需要计提工资。会计分录为:借记“管理费用-工资薪金”或相关成本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 - 如果挂靠人员没有在单位任职或受雇,只是单纯挂靠社保,不涉及工资的计提和发放。 2. 缴纳社保: - 公司代缴社保时,应将公司承担的部分和挂靠人员个人承担的部分分别计入相应的会计科目。会计分录通常为:借记“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公司承担部分)、“其他应收款-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部分),贷记“银行存款”。 - 当收到挂靠人员支付的社保费用时,应冲减之前计提的其他应收款。会计分录为:借记“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收款-社会保险费”。 3. 发放工资: - 如果挂靠人员在单位有实际工资发放,发放工资时的会计分录为: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贷记“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 个税申报方法 1. 正常申报: - 如果挂靠人员在单位有实际工资收入,单位应根据其工资金额进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和申报。申报时,应将挂靠人员的工资与其他正式员工的工资一起合并计算,并按照相关税法规定进行申报。 2. 零申报: - 如果挂靠人员没有在单位任职或受雇,只是单纯挂靠社保且没有工资收入,那么单位在进行个税申报时可以对该挂靠人员进行零申报。 3. 特殊情况处理: - 自2019年1月1日起,挂证人员无需按照月度进行纳税申报,挂证收入应纳入其当年综合所得,在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汇算清缴。这项工作由个人自行完成,与建筑企业无关。同时,随着税收法规的不断更新和变化,应及时关注最新的政策动态并调整申报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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