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牛账网 > 会计问答 > 行业实操

行业实操

去年以公司名义买了一辆车,今天卖出去了,卖给了个人,没开发票...

去年以公司名义买了一辆车,今天卖出去了,卖给了个人,没开发票,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当时购进车辆是增值税已抵扣,8月卖出后没开票,9月报8月增值税时,是不是需要把卖车的收入填在未开票那一栏里面,未来票收入填了以后有没有什么风险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4年09月09日
回答 1
小智老师
小智老师 回答于2024年09月09日
金牌答疑老师
我建议您在处理这笔交易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应当开具发票。因此,您在卖出车辆时没有开具发票是不符合规定的,可能会面临税务部门的处罚。 2. 其次,关于您提到的未开票收入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5号)的规定,纳税人应当在纳税申报期内,将未开票收入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中的“未开票收入”栏目。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您可以逃避税收,因为税务部门会根据您的销售额和成本来计算应纳税额。 3. 最后,关于未来的风险问题,由于您没有开具发票,税务部门可能会认为您存在逃税行为,可能会对您进行罚款、追缴税款等处罚。此外,如果您在未来需要对这笔交易进行审计或者核查,没有发票也会影响您的会计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综上所述,我建议您尽快与税务部门联系,了解具体的税收政策和处理方法,并按照规定补开发票,以确保您的企业合规经营。
更多
0
讨论
5月报税还有 011
热门标签词
热门问答
0/9)
发布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