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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内销也有外贸的出口企业,产生的物业费,燃气等支出,进项税可以认证抵扣吗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5年01月15日
回答 1
竹子老师
竹子老师 回答于2025年01月15日
金牌答疑老师
对于既有内销也有外贸的出口企业,其产生的物业费、燃气等支出的进项税是否可以认证抵扣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1.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因此,如果物业费和燃气等支出能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这些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 2. 不得抵扣的情形: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都可以抵扣。《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了几种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情形,包括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因此,在判断物业费和燃气等支出的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时,需要确保这些支出不是用于上述不得抵扣的项目。 3. 外贸企业的特殊处理:如果出口企业是外贸企业,并且收购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列货物部分出口、部分在国内销售,那么外贸企业需要向主管退税管理部门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将其作为增值税进项抵扣的凭证。这意味着,对于外贸企业来说,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需要进行额外的操作才能实现进项税的抵扣。 综上所述,对于既有内销也有外贸的出口企业来说,其产生的物业费、燃气等支出只要能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不属于不得抵扣的情形,就可以进行进项税的抵扣。但是,对于外贸企业来说,还需要进行额外的操作以实现进项税的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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