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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员工个人的通讯费补助,如果发票来报销,是不是可以用公司...

你好,员工个人的通讯费补助,如果发票来报销,是不是可以用公司名称来开具?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5月26日
回答 1
小智老师
小智老师 回答于05月26日
金牌答疑老师
在处理员工个人通讯费补助的报销问题时,我建议如下: ### 一、发票抬头要求 原则上:发票抬头应为员工个人姓名。因为通讯费补助通常是针对员工个人的支出,与公司直接经营相关的费用(如办公用品、差旅费等)有所不同。 特殊情况:如果公司有统一为员工支付通讯费,并且与电信服务商签订了合作协议,那么发票抬头可以是公司名称。但这种情况通常适用于公司统一安排的通讯套餐或服务,而非员工个人随意产生的通讯费用。 ### 二、税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的规定,个人报销的通讯费未列入职工福利费的范围,因此其不能计入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进行税前扣除。 个人所得税:员工个人取得的通讯费补助,如果超过一定标准(如地方规定的公务费用扣除标准),则需要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标准可参考当地税务局的规定。 ### 三、实际操作建议 明确政策:公司应制定明确的通讯费补助报销政策,包括报销标准、发票要求、税务处理等,以避免后续纠纷。 规范操作:员工在报销通讯费时,应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抬头为员工个人姓名),并遵循公司的报销流程。 税务合规:公司在处理通讯费补助时,应确保税务处理的合规性,避免因不当处理而引发的税务风险。 综上所述,员工个人的通讯费补助在报销时,发票抬头原则上应为员工个人姓名。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税务规定,制定合理的报销政策和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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