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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一般要调整哪些项目呢

老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一般要调整哪些项目呢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5月22日
回答 1
小智老师
小智老师 回答于05月22日
金牌答疑老师
作为一名老会计,我来给你讲讲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通常要调整的项目。 ### 收入类调整项目 - 视同销售收入: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利润分配等用途,在会计上可能不确认收入,但税法上要视同销售处理,需按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并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比如企业将自产的产品作为福利发放给员工,会计上按成本计入费用,税务上要按市场价确认收入。 - 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的收入:如果企业收款提前确认收入,或者延迟确认收入,与税法规定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符,就需要进行调整。例如,企业提前收取客户的货款并发货,会计上可能在发货时确认收入,但税法要求在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确认,若会计处理早于税法规定,就要进行纳税调减;反之则调增。 - 政府补助收入:符合条件的政府补助,在会计上可能作为递延收益或直接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但税法上一般要求在实际收到时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比如企业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会计上分期确认收益,税务上可能在收到当年就要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这就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 投资收益调整: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会计上作为投资收益核算,但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可以免税,需要进行纳税调减。而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会计和税务的处理可能存在差异,也需要调整。例如,企业持有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若符合条件免税,会计上计入了投资收益,汇算清缴时就要做纳税调减。 - 销售折扣和退回:销售折扣(现金折扣)在会计上作为财务费用处理,但税法规定只有符合条件的销售折扣才可以在税前扣除,否则要调整。销售退回若冲减了当期收入,但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冲减条件,也需要调整。比如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会计上计入财务费用,税务上可能不允许扣除,就要进行纳税调增。 ### 扣除类调整项目 - 工资薪金:计提的职工工资本年度未实际发放的部分,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要做纳税调增处理。国有企业计提的工资超过上级核定额度的,超过部分也要调增。另外,企业为职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在会计上作为费用列支,但税法规定有扣除限额标准,超过限额的部分要调增。 - 利息支出: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要调增。企业向关联方借款,还要考虑债资比的限制,超出比例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扣除。例如,企业向关联方借款,债资比超过了2:1,超过部分对应的利息支出不能在税前扣除,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 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也就是说,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要先按发生额的60%计算,再与销售收入的5‰比较,取较小值作为扣除限额,超出部分要调增。比如企业当年业务招待费发生额为100万元,销售收入为2000万元,按发生额的60%计算是60万元,销售收入的5‰是10万元,那么只能扣除10万元,60 - 10 = 50万元就要纳税调增。 -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例如,企业当年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为200万元,那么当年可扣除150万元(1000×15%),50万元要结转以后年度扣除,同时这50万元在当年度要纳税调增。 - 职工教育经费: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比如企业当年工资总额为20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为25万元,那么当年可扣除16万元(200×8%),9万元要结转以后年度扣除,当年度纳税调增9万元。 - 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进行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扣除。例如,企业当年利润总额为100万元,公益性捐赠支出为20万元,那么当年可扣除12万元(100×12%),8万元可以结转以后三年扣除,当年度纳税调增8万元。 ### 资产类科目调整 - 折旧和摊销:会计上计提的资产折旧和摊销与税法规定可能存在差异。例如,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无形资产摊销期限等,税法有明确规定,如果会计处理与税法不一致,就需要调整。如企业会计上按5年计提某设备的折旧,但税法规定该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那么在汇算清缴时,需要按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重新计算折旧额,差额部分进行纳税调整。 - 资产损失: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在会计上可能已经进行了处理,但税法上要求按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申报扣除。未经申报的资产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需要调整。比如企业发生了存货损失,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但未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在汇算清缴时就不能扣除,要做纳税调增。 ### 其他调整项目 - 税收滞纳金和罚款: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在会计上作为营业外支出列支,但税法规定不得在税前扣除,需要全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 赞助支出: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赞助支出,会计上可能计入费用,但税法不允许扣除,要进行纳税调增。 - 以前年度亏损弥补: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有规定(一般为五年)。在汇算清缴时,要检查以前年度亏损的弥补情况,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如果以前年度有亏损,且符合弥补条件,要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再计算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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