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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如何界定?

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如何界定?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0年07月20日
回答 1
陈陈老师
陈陈老师 回答于2020年07月20日
金牌答疑老师
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界定:总价款,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交付时间。也就是说承租人要想行使优先购买权,总价款、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交付时间等保持相同,比如必须一次支付而不是分期支付。

关于优先购买权的解释:

(1)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2)只有在房屋租赁中承租人才享有优先购买权,对于其他标的物的租赁,并不适用优先购买权。

(3)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应当在拍卖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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