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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实操

老师好,我们A公司可以提供劳务个体户,现在给B公司提供劳务,是...

老师好,我们A公司可以提供劳务个体户,现在给B公司提供劳务,是提供给对方劳务发票,然后我们还需要申报个税是吧?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5月12日
回答 1
莎莎老师
莎莎老师 回答于05月12日
金牌答疑老师
嗯,学员你好啊,遇到这类问题别着急。老会计来给你理理思路: 首先明确两点核心义务 1. 开发票:A公司作为劳务提供方,必须按税法规定向B公司开具劳务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这是增值税层面的义务。 2. 申报个税:若A公司是个体工商户或企业,需为提供劳务的个人(包括老板自己)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若A公司直接支付劳务费给个人,需代扣代缴个税。 --- ### 具体操作分情况说明 #### 情况一:A公司是个体工商户/企业 - 开票义务:无论金额大小,只要发生经营性劳务收入,必须向B公司开具发票(小额可开普票,大额需开专票)。 - 个税处理: - 若A公司老板亲自提供劳务,需按“经营所得”申报个税(适用5%-35%超额累进税率),与发票无关。 - 若A公司雇佣他人提供劳务,需按“工资薪金”或“劳务报酬”代扣代缴个税,并在个人所得税系统申报。 #### 情况二:A公司直接支付劳务费给个人 - 开票要求:个人单次收入超过500元,需通过税务代开发票;小额零星支出(<500元)可凭收款收据入账,但仍需申报个税。 - 个税处理: - B公司作为付款方,需按“劳务报酬”代扣代缴个税(预扣率20%-40%),并在征期内申报。 - A公司若仅作为中介,需确保B公司完成代扣代缴义务,避免自身税务风险。 --- ### 关键注意事项 1. 发票与个税不冲突:开具发票是增值税义务,申报个税是所得税义务,两者必须同时履行。 2. 代扣代缴责任:若A公司直接支付给个人,B公司应作为扣缴义务人;若A公司已代扣,需在申报时体现。 3. 小额劳务例外:单次<500元可无票入账,但仍需按“劳务报酬”申报个税(即使未达起征点800元)。 --- ### 总结一句话 A公司开票后,必须根据劳务性质(自身经营还是支付个人)申报个税,且B公司需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如果还有疑问,可以私信老会计具体案例,帮你再细抠细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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