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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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田老师
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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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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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师
04月12日
可以导出现金和银行的做账明细进行编制。以下是具体原因和操作方法:
### 一、原因
1. 数据准确性
- 通过导出现金和银行的做账明细,能够获取最准确的数据来源。在做账过程中,每一笔现金和银行交易都有详细的记录,包括日期、金额、交易对象、业务摘要等信息。这些详细信息是准确编制现金流量表的基础,避免了手工统计可能出现的错误和遗漏。
2. 便于分类整理
- 无论是现金交易还是银行交易,都涉及到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从做账明细中可以根据交易的性质对其进行分类,例如,购买原材料的现金支付属于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出,而购买固定资产的银行转账属于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出。这种分类整理的工作在有详细做账明细的情况下会更加高效和准确。
3. 可追溯性
- 如果后续需要进行审计或者对现金流量表的数据进行核对,详细的做账明细可以提供清晰的线索。审计人员或者财务分析人员可以根据明细中的具体记录,追溯每一笔现金流量的产生过程,确保现金流量表的数据真实可靠。
### 二、操作方法
1. 现金做账明细
- 提取数据:从会计软件或者记账系统中导出现金日记账的明细数据。现金日记账通常按照时间顺序记录了每一笔现金的收支情况,包括借方(现金收入)和贷方(现金支出)的金额、日期、凭证号、摘要等信息。
- 分类筛选:根据现金流量表的项目分类,对现金做账明细进行筛选。例如,将所有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相关的现金收入筛选出来,填入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将购买办公用品、支付员工差旅费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现金支出筛选出来,填入“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等相应的项目。
2. 银行做账明细
- 获取银行对账单:可以从银行系统或者企业的网银下载银行对账单。银行对账单记录了企业银行账户在一定时期内的所有交易,包括存款、取款、转账等各种类型的资金变动。
- 数据整理与分类:将银行对账单中的交易与会计账簿中的银行日记账进行核对,确保数据的一致性。然后按照与现金做账明细类似的方法,根据交易的性质对银行交易进行分类。例如,银行收到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应归类为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入;银行支付的长期资产购置款应归类为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出。
竹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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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师
04月12日
现金流量表的手工编制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以下是具体的编制步骤:
1. 前期准备
- 收集资料:需要收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相关的会计科目明细账等资料。这些资料是编制现金流量表的基础,通过它们可以获取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经济业务信息。
- 熟悉报表结构:现金流量表主要由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和补充资料四部分构成。在编制之前,要清楚每个部分所包含的项目以及各项目之间的逻辑关系。
2. 确定编制方法
- 直接法:以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为起算点,调节与经营活动有关项目的增减变动,然后计算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这种方法的优点是能够直观地反映出企业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和流出情况,便于分析企业的经营状况。例如,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为100万元,应收账款增加了10万元,那么在计算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时,就需要将这10万元从营业收入中扣除,因为这10万元并没有实际收到现金。
- 间接法:以净利润为起算点,调整不涉及现金的收入、费用、营业外收支等有关项目,剔除投资活动、筹资活动对现金流量的影响,据此计算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这种方法的优点是数据相对容易获取,编制过程相对简单。比如,企业的净利润为50万元,折旧费用为10万元,存货增加了5万元,则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10-5=55万元。
3. 编制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公式为: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收入+利润表中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收票据期初余额-应收票据期末余额)+(应收账款期初余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初余额)-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例如,企业本期主营业务收入为1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为10万元,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6万元,应收票据期初余额为20万元、期末余额为10万元,应收账款期初余额为30万元、期末余额为20万元,预收账款期末余额为5万元、期初余额为2万元,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为1万元,则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00+10+16+(20-10)+(30-20)+(5-2)-1=140万元。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该项目反映企业收到的各种税费返还款,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的返还。根据“应收补贴款”期初余额、期末余额以及本期收到的补贴收入和所得税返还额进行计算。
- 假设“应收补贴款”期初余额为3万元,期末余额为1万元,本期收到补贴收入5万元,所得税返还2万元,则收到的税费返还=3-1+5+2=9万元。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包括企业收到的罚款收入、经营租赁收到的租金等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需要根据相关会计科目的发生额进行分析和填列。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公式为: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成本+利润表中其他业务支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付票据期初余额-应付票据期末余额)+(应付账款期初余额-应付账款期末余额)+(预付账款期末余额-预付账款期初余额)+(存货期末余额-存货期初余额)。
- 例如,企业本期主营业务成本为80万元,其他业务支出为5万元,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3万元,应付票据期初余额为15万元、期末余额为10万元,应付账款期初余额为20万元、期末余额为25万元,预付账款期末余额为3万元、期初余额为1万元,存货期末余额为12万元、期初余额为8万元,则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80+5+13+(15-10)+(25-20)+(3-1)+(12-8)=127万元。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该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工资
金田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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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师
04月01日
公对公交易二手车时,主要涉及的税金包括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在特定情况下)。以下是各税金及其计算方式的详细解释:
### 一、增值税
1. 一般纳税人
- 简易计税方法:如果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征收率为0.5%。应纳税额=销售额×0.5%。这里的销售额是指二手车的销售价格。例如,如果一辆二手车销售价格为10万元,那么应缴纳的增值税=100000×0.5%=500元。
- 一般计税方法:如果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增值税税率通常为13%。销项税额=销售额×13%,进项税额为购买二手车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如果有)。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不过,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二手车),如果符合一定条件(如使用年限超过规定等),可以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即应纳税额=销售额×2%。
2. 小规模纳税人
-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二手车,增值税征收率为2%。应纳税额=销售额×2%。这里的销售额同样是指二手车的销售价格。
### 二、企业所得税
1. 企业作为卖方
- 如果企业销售二手车,该二手车属于企业的固定资产,那么销售所得需要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般为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等可能有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销售价格-车辆原值-已提折旧-相关税费(如上述增值税等)。例如,一辆车原值20万元,已提折旧10万元,销售价格15万元,缴纳增值税0.5万元,则应纳税所得额=15-(20-10)-0.5=4.5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4.5×25%=1.125万元。
2. 企业作为买方
- 如果企业购买二手车用于生产经营,且符合相关规定,购车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例如,企业购买了一辆二手车用于运输业务,车价10万元,这部分费用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从而减少企业的所得税负担。具体的扣除方法和年限等可能需要根据企业的会计政策和税法规定来确定。
莎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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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田老师
04月23日
看起来你的输入可能存在一些格式或符号上的问题,导致信息不完整或难以理解。以下是对你问题的重新梳理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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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
1. 每周单休,不超过44小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 一周上7天,下一周上5天,员工自行调休,每天8:30上班,5:30下班,中间休息1.5小时,是否算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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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每周单休,不超过44小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是的,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劳动法》规定:
- 标准工时制度下,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
- 如果劳动合同约定的是“单休”,即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且总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这种安排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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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周上7天,下一周上5天,员工自行调休,是否算加班?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关键在于总工作时间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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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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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田老师
04月23日
每周使用:每天:8- ), if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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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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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田老师
04月23日
在这种情况下,计算加班费需要结合 工时制度 和 工作时间安排 来综合判断。以下是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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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工时制度
1. 标准工时制度
- 根据《劳动法》,标准工时制度下,劳动者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40小时(即每天8小时,每周5天)。
- 如果劳动合同约定的是 单休,则每周工作时间应不超过 44小时(即每天8小时,每周6天)。
- 如果劳动合同约定的是 单休,但实际工作时间超过 44小时,则超出部分属于加班。
2. 特殊工时制度
- 如果企业经过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或 不定时工作制,则加班费的计算方式会有所不同。
- 但根据你的描述,这种情况更可能适用于 标准工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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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析你描述的情况
1. 工作时间安排
- 第一周工作7天,每天7.5小时,总工作时间为 52.5小时。
- 第二周工作5天,每天7.5小时,总工作时间为 37.5小时。
- 两周平均工作时间为 45小时,超过了标准工时制度下的 40小时(或单休的44小时),因此存在加班。
2. 加班时间的计算
- 第一周:
- 标准工时制度下,每周工作时间应为 40小时(或单休的44小时)。
- 第一周工作时间为52.5小时,超出部分为 12.5小时(52.5 - 40 = 12.5)。
- 如果合同约定的是单休(44小时),则超出部分为 8.5小时(52.5 - 44 = 8.5)。
- 第二周:
- 第二周工作时间为37.5小时,未超过标准工时(40小时)或单休(44小时),因此不属于加班。
- 总结:
- 如果按标准工时制度(每周40小时),第一周加班 12.5小时。
- 如果按单休(每周44小时),第一周加班 8.5小时。
---
三、加班费的计算
根据《劳动法》和相关规定,加班费的计算标准如下:
1. 工作日加班:按小时工资的 150% 支付。
2. 休息日加班:按小时工资的 200% 支付。
3. 法定节假日加班:按小时工资的 300% 支付。
# 具体计算:
1. 按标准工时制度(每周40小时):
- 第一周加班 12.5小时,其中:
- 如果每天工作7.5小时,超过8小时的部分属于延长工作时间(即加班)。
- 因此,第一周7天的加班时间为:
- 每天加班 1.5小时(7.5小时 - 6小时 = 1.5小时,假设6小时为正常工作时间)。
- 7天累计加班 10.5小时(7天 × 1.5小时)。
- 另外,每周超过40小时的部分为 12.5小时 - 10.5小时 = 2小时,这属于休息日加班。
- 加班费计算:
- 延长工作时间加班费:10.5小时 × 小时工资 × 150%。
- 休息日加班费:2小时 × 小时工资 × 200%。
2. 按单休(每周44小时):
- 第一周加班 8.5小时,其中:
- 每天加班 1.5小时(7.5小时 - 6小时 = 1.5小时,假设6小时为正常工作时间)。
- 7天累计加班 10.5小时。
- 每周超过44小时的部分为 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