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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实操

老师,请问我们再本月缴纳社保的时候,也不是企业的原因,而是由...

老师,请问我们再本月缴纳社保的时候,也不是企业的原因,而是由于税务系统的原因,导致某几个险种出现了十几块钱的滞纳金,这个我们再归集成本的时候,能不能将对应的滞纳金归集到对应的社保成本科目里?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4月23日
回答 1
小智老师
小智老师 回答于04月23日
金牌答疑老师
(扶了扶老花镜)这个问题啊,确实有点意思。咱搞财务的都知道,滞纳金这玩意儿,正常情况下肯定是进管理费用嘛,毕竟属于企业失误造成的损失。但你们这次的情况比较特殊,是税务系统的原因导致的,不是企业责任。 按理说呢,这种情况应该及时跟税务局沟通,申请退还滞纳金。毕竟政策上明确说了,如果是税务机关责任,滞纳金是可以退的。但要是实在退不了,或者金额太小不值得折腾,那在会计处理上确实有争议空间。 我干了这么多年财务,遇到过类似的事。有些单位会坚持原则,把滞纳金放管理费用,毕竟是企业实际支出的钱;也有些单位觉得既然是社保相关的,就跟着社保走成本。两种做法都有人用,关键是要保持一致,别今天这样处理,明天又换花样。 不过话说回来,十几块钱说大不大,但该走的程序还是要走的。我建议先找税务局要个书面说明,证明确实是他们系统的问题。然后根据你们单位一贯的处理方式,要么冲减管理费用,要么继续放在社保成本里。最重要的是要在凭证上把情况写清楚,别给审计留把柄。 对了,记得跟税务那边要个正式的文件或者情况说明,以后查账的时候有个依据。这种特殊情况,凭证摘要一定要写明白"因税务系统原因产生滞纳金",该附的证明材料都得留着。咱们当会计的,就得把桥两边都压稳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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