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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己种的大米,销售了,开的普票,左上角没有“自产农产品销售字样”,购方可以计算抵扣吗?税率是多少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4年12月04日
回答 1
杨阳老师
杨阳老师 回答于2024年12月04日
金牌答疑老师
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自产大米的税务问题,以下是我的专业解答: 1. 增值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自种的大米是免征增值税的。 2. 税率: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自产大米免征增值税,所以不存在具体的税率问题。但是,如果购方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购方可以按照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左上角没有“自产农产品销售字样”并不影响购方的抵扣权利,只要发票内容真实、合法且符合税法规定即可。 综上所述,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自种的大米是免征增值税的,购方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取得了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按照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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