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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投资新三板分红给合伙企业自然人按股息利息红利所得交纳...

合伙企业投资新三板分红给合伙企业自然人按股息利息红利所得交纳个人所得税还是按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5月29日
回答 1
小智老师
小智老师 回答于05月29日
金牌答疑老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第二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合伙企业投资新三板分红给合伙企业自然人,应按股息利息红利所得交纳个人所得税,而不是按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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