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的存在与变动因公示而取得法律上的公信力,即使公示的物权名义人不是真正的物权人,善意受让人基于对公示的信赖,仍能取得物权,善意受让人不负返还义务。
物权公示原则
(1)公示原则
不动产的权利状态通过“登记”制度表示,而动产的权利状态则通过“占有”表示。
(2)公信力
所谓公信,是指当物权依据法律规定进行了公示,即使该公示方法表现出来的物权实际存在瑕疵,为保护交易安全,对信赖该公示的物权并从事了物权交易的人,法律仍承认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公信力是善意取得的必要条件。
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一是种类法定,即不得创设民法或其他法律所不承认的物权;二是内容法定,即不得创设与物权法定内容相异的内容。
(1)行为人违反“种类法定”原则,在法定物权种类之外创设物权,该物权创设行为无效;
(2)行为人设定与法定物权相异的内容,该设定行为无效。
一物一权原则
一物一权,是指一个物上不允许有互不相容的两个以上的物权同时存在,一物一权是物权排他性的要求。
(1)一物之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不能有多个所有权。
(2)一物之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但“所有权人”可以为多人(如夫妻共同共有)。
(3)一物之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但一物之上可以设置多个物权(但不能相互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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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我们不是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研发费用必须要加计扣除吗,不加计扣除会给企业带来什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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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现在是酒店行业购买酒水,借计入库存商品,贷计入应付账款,这里怎么没有考虑进项税的问题呢。如果对方开来发票怎么处理呢?
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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