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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不动产物权的变动要件的规定?

不动产物权的变动要件的规定?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1年11月06日
回答 1
瑾梅老师
瑾梅老师 回答于2021年11月06日
金牌答疑老师

大家知道税务师证书吗?很多小伙伴们看到别人考税务师证书,也跟着考,但是要知道,我们不能一味地考考证,在考试之前,要学会更好的去规划,不要急于求成,我们知道,《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是税务师考试的科目之一,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关于该专业的一些常考问题吧!不动产物权的变动要件的规定?不动产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而是对抗要件的情况:(1)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2)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3)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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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物权的变动要件的规定的问题您看懂了吗,希望这个解答可以帮助到您,也可以了解一下个税扣除标准2021。牛账网是专业的线上考证培训机构,现注册会员即可领取免费做账大礼包,六重豪礼,只等你来带回家,赶紧行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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