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老师
回答于2018年04月24日
金牌答疑老师
票据是有效的,由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这是关于支票的一项特殊规定,因为支票是出票人事先在银行预留签章,可以是“公章+个人章”或“财务章+个人章”,而出票人在票据上签章后给收款人,收款人并不知道出票人在银行预留的是公章还是财务章,但因为出票人已经盖了一套章,收款人有理由相信该签章是有效的,那么当收款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银行以出票人签章与在银行预留签章不符为理由拒绝付款时,这个责任不应该是由收款人来承担的,所以支票的出票人签章与银行预留签章不符时,是由出票人承担票据责任的。 你离成功只差一步,那就是努力,帮您解决每一个问题才能更好成长,加油!!!
票据是有效的,由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这是关于支票的一项特殊规定,因为支票是出票人事先在银行预留签章,可以是“公章+个人章”或“财务章+个人章”,而出票人在票据上签章后给收款人,收款人并不知道出票人在银行预留的是公章还是财务章,但因为出票人已经盖了一套章,收款人有理由相信该签章是有效的,那么当收款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银行以出票人签章与在银行预留签章不符为理由拒绝付款时,这个责任不应该是由收款人来承担的,所以支票的出票人签章与银行预留签章不符时,是由出票人承担票据责任的。 你离成功只差一步,那就是努力,帮您解决每一个问题才能更好成长,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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