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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今年交了去年的房产税及滞纳金,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今年汇算清缴的时候需要纳税调增吗?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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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阳老师
杨阳老师 回答于2024年11月18日
金牌答疑老师
我将对“公司今年交了去年的房产税及滞纳金,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今年汇算清缴的时候需要纳税调增吗?”这个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补缴以前年度的房产税和滞纳金,并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是否需要进行纳税调增,主要取决于具体情况。 1. 房产税:如果企业补缴的是以前年度的房产税,并且该税款所属年度已经过去,那么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通常不需要进行纳税调增。这是因为补缴的房产税属于前期差错,已经在以前年度进行了调整,不会对当前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产生影响。 2. 滞纳金:对于因补缴房产税而产生的滞纳金,由于其性质是罚款或违约金,不属于企业的正常经营成本或费用,因此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将其作为当期的“营业外支出”处理,并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纳税调增。 综上所述,公司在补缴去年的房产税及滞纳金并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后,在今年汇算清缴时,房产税部分通常不需要进行纳税调增;而滞纳金部分则需要作为当期的“营业外支出”处理,并进行纳税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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