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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公司给员报销的回家往返路费可以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前扣除吗?...

请问公司给员报销的回家往返路费可以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前扣除吗?需要填写在哪个表里?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4月27日
回答 1
曦月老师
曦月老师 回答于04月27日
金牌答疑老师
我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 一、能否税前扣除 企业给员工报销的回家往返路费,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税前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文件规定,企业发生的探亲假路费属于职工福利费范畴。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所以,公司给员工报销的回家往返路费如果属于探亲假路费等符合规定的福利费支出,且在工资、薪金总额14%的限额内,就可以在税前扣除。 ### 二、填写表格 这部分费用应填写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相应位置。具体来说,是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中的“职工薪酬支出”相关栏目进行填写。一般填写在“职工福利费”明细项目中,需要在申报表中准确反映福利费的支出金额等信息,同时要注意不能超过规定的扣除限额。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具体的执行口径和要求,在实际处理时,建议结合当地税务机关的具体规定和指导意见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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