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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集团内部无偿划转股权,通过未分配利润而未通过资本公积...

国有企业集团内部无偿划转股权,通过未分配利润而未通过资本公积有什么税务风险吗?将对之前被投资企业分红的宣告已经做投资收益处理,但是宣告后有撤销了对未分配利润,这是投资企业应该怎么做账务处理?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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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莎老师
莎莎老师 回答于06月02日
金牌答疑老师
我来为你分析这两个问题。 ### 国有企业集团内部无偿划转股权,通过未分配利润而未通过资本公积的税务风险 - 视同销售的税务风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国有企业集团内部无偿划转股权,虽在同一集团内部,但也可能被税务机关认定为视同销售行为,需要按照公允价值确认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通过未分配利润进行处理,可能无法准确反映这种视同销售的税务影响,导致税务风险。例如,若股权的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通过未分配利润划转可能隐瞒了应纳税所得额。 - 印花税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产权转移书据需要缴纳印花税。股权无偿划转在形式上属于产权转移行为,虽然可能存在税收优惠政策或特殊情况下的减免规定,但如果通过未分配利润处理,可能会引起税务机关对交易实质和性质的重新审视,增加印花税方面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 税务稽查风险:税务机关在对企业进行税务稽查时,对于不符合常规会计处理逻辑的操作会重点关注。通过未分配利润而非资本公积进行股权无偿划转,可能被视为企业试图规避税收或进行利润操纵,从而引发税务稽查风险,企业可能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向税务机关解释和证明其处理的合理性。 ### 对之前被投资企业分红宣告后撤销,投资企业的账务处理 - 冲回投资收益和应收股利:当被投资企业宣告分红后,投资企业已按照权益法或成本法确认了投资收益和应收股利。若宣告后又撤销,投资企业应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冲减之前确认的投资收益和应收股利。例如,原确认投资收益时借记“应收股利”,贷记“投资收益”,撤销时应借记“投资收益”,贷记“应收股利”。 - 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如适用):如果投资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企业宣告分红会导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减少。在分红宣告撤销后,除了冲回投资收益和应收股利外,还需要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即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贷记“投资收益”(此处为冲减投资收益后的净额)。 - 披露与说明: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投资企业应详细披露被投资企业分红宣告后又撤销的情况,包括分红的具体情况、撤销的原因以及对投资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等,以便财务报表使用者能够准确理解企业的财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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