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森老师
回答于05月25日
金牌答疑老师
在会计领域摸爬滚打了这么多年,我来给你讲讲预付账款和坏账准备那些事儿。
### 一、预付账款出现坏账准备的原因
1. 对方单位财务状况恶化:如果供货单位出现严重的财务困难,比如资不抵债、现金流断裂等情况,很可能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货物或服务。例如,供货单位遭遇重大经营亏损,濒临破产,那之前我们预付的账款就面临无法收回货物或者退款的风险,这时候就需要计提坏账准备。
2. 行业环境变化导致对方经营困难:所在行业受到大环境的冲击,如市场需求急剧下降、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等,使得供货单位的经营受到严重影响,无法正常履行合同。比如,某个行业因新技术的出现,传统产品被替代,相关企业订单锐减,经营陷入困境,我们预付给这些企业的账款就可能有坏账风险。
3. 长期未结算且无合理原因:对于长期未结算的预付账款,如果经过分析判断,没有合理的解释和预期解决的方案,也可能意味着款项无法收回。比如,一笔预付账款已经超过正常结算周期好几年,期间没有任何关于货物交付或退款的沟通和行动,那就要考虑计提坏账准备了。
4. 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像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导致供货单位无法生产或交付货物,又没有其他解决办法,我们预付的账款也可能会形成坏账。例如,供货单位的生产基地因地震被毁,无法继续生产,之前预付的货款就可能收不回来了。
### 二、用到预付账款坏账准备的情况
1. 确定无法收到货物时:当有确凿证据表明预付账款已经不符合预付账款的性质,比如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应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并计提坏账准备。例如,我们看到供货单位已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基本可以确定无法收到货物了,那就要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2. 定期审查发现风险时:企业需定期对预付账款进行审查,特别是关注长期未结算的款项。通过分析对方企业的财务状况、行业背景及市场环境,判断预付账款的回收可能性。若发现有显著风险,则应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比如在每年的年终财务检查中,对预付账款进行详细梳理,发现某些款项存在较高风险,就要及时计提坏账准备。
在会计领域摸爬滚打了这么多年,我来给你讲讲预付账款和坏账准备那些事儿。
一、预付账款出现坏账准备的原因
1. 对方单位财务状况恶化:如果供货单位出现严重的财务困难,比如资不抵债、现金流断裂等情况,很可能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货物或服务。例如,供货单位遭遇重大经营亏损,濒临破产,那之前我们预付的账款就面临无法收回货物或者退款的风险,这时候就需要计提坏账准备。
2. 行业环境变化导致对方经营困难:所在行业受到大环境的冲击,如市场需求急剧下降、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等,使得供货单位的经营受到严重影响,无法正常履行合同。比如,某个行业因新技术的出现,传统产品被替代,相关企业订单锐减,经营陷入困境,我们预付给这些企业的账款就可能有坏账风险。
3. 长期未结算且无合理原因:对于长期未结算的预付账款,如果经过分析判断,没有合理的解释和预期解决的方案,也可能意味着款项无法收回。比如,一笔预付账款已经超过正常结算周期好几年,期间没有任何关于货物交付或退款的沟通和行动,那就要考虑计提坏账准备了。
4. 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像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导致供货单位无法生产或交付货物,又没有其他解决办法,我们预付的账款也可能会形成坏账。例如,供货单位的生产基地因地震被毁,无法继续生产,之前预付的货款就可能收不回来了。
二、用到预付账款坏账准备的情况
1. 确定无法收到货物时:当有确凿证据表明预付账款已经不符合预付账款的性质,比如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应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并计提坏账准备。例如,我们看到供货单位已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基本可以确定无法收到货物了,那就要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2. 定期审查发现风险时:企业需定期对预付账款进行审查,特别是关注长期未结算的款项。通过分析对方企业的财务状况、行业背景及市场环境,判断预付账款的回收可能性。若发现有显著风险,则应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比如在每年的年终财务检查中,对预付账款进行详细梳理,发现某些款项存在较高风险,就要及时计提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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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田老师
回复
木森老师
05月14日
在会计处理和税务实践上,个人独资企业(个独)缴纳生产经营所得税后,利润分配给投资者不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经营所得已经按照“经营所得”税目缴纳了个人所得税,避免了重复征税。以下是具体操作和分红逻辑的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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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红是否按“净利润”分配?
1. 税务口径的“净利润”定义
个人独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及损失后的余额”,即税务上的净利润(财税〔2000〕91号)。
因此,分红的基础是税务申报后的净利润,而非会计账面利润。需确保税务申报时已准确扣除所有合规成本费用。
2. 税后利润的分配逻辑
- 企业缴纳经营所得税后,剩余利润归投资者所有。
- 投资者取得的税后利润,属于投资收益,但根据现行政策(财税〔2000〕91号),无需再缴纳个人所得税(总局答复明确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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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红的具体操作步骤
1.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以年度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损失等,计算经营所得,按5%-35%超额累进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2. 税后利润的归属
缴纳个税后剩余的利润,直接归投资者所有,无需额外代扣代缴个税。例如:
- 年度经营所得100万元,缴税后剩余80万元,投资者可全额分配。
3. 会计处理
- 缴纳个税时:
```
借:所得税费用(或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
- 税后利润分配时:
```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付利润(或直接转入投资者往来科目)
```
- 实际支付给投资者:
```
借:应付利润
贷:银行存款
```
---
三、关键注意事项
1. 避免与“利息、股息”混淆
若企业对外投资获得股息红利,需单独按20%缴纳个税(如持股居民企业),但企业经营所得的税后分红不涉及此税(财税〔2000〕91号)。
2. 合规扣除成本费用
税务申报时需确保成本费用真实合理,避免因税前扣除不充分导致税后利润减少。
3. 投资者身份唯一性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与企业财产混同,税后利润分配无需区分“企业利润”与“股东分红”,直接视为投资者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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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个独企业缴纳经营所得税后,按税务净利润直接分配给投资者,且投资者无需再次缴税。分红操作需通过会计科目清晰记录,并确保税务申报的准确性。若涉及外部投资收益(如股息),需单独计税,但企业经营所得的分红无二次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