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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了我们牛账网的不动产租赁公司里的做账课程,收到租金的分录是:借 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我做的是贷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像这三个明细科目: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在实际工作中如何如何区分?感谢!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5月10日
回答 1
莎莎老师
莎莎老师 回答于05月10日
金牌答疑老师
学员你好,你这个问题问得挺好,这三个科目在实际工作中确实容易混淆,我来给你好好理一理。 先说“待认证进项税额”,这个科目主要用在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扣税凭证,但还没到税务部门认证的时候。比如说不动产租赁公司收到租金,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客户,这时候按照税法规定,需要确认销项税额,但对应的进项税额可能因为发票还没认证,就先记在“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 - 待认证进项税额”里,等认证通过后再转到“进项税额”。像你课程里那个分录,收到租金时涉及的待认证进项税额,可能是有特殊情况,比如有可抵扣的进项税发票还没认证,先这么过渡一下。 “待抵扣进项税额”呢,通常是用于已经认证通过,但是不能当期直接抵扣,要按照规定分期抵扣或者符合特定条件才能抵扣的情况。比如企业购买了一些固定资产,根据税法可以分几年抵扣进项税,认证之后当期不能全额抵扣,剩下的部分就先放在“待抵扣进项税额”里,等着以后符合条件的时候再转到“进项税额”去抵扣。 最后是“待转销项税额”,这个一般是企业已经发生了纳税义务,但是还没开具发票或者还没收到款项等情况。比如说不动产租赁公司已经提供了租赁服务,按照合同约定应该确认收入并缴纳增值税,但是还没开票给客户,这时候就把对应的销项税额先记在“待转销项税额”里,等开票的时候再转到“销项税额”科目。 你在做账的时候做成“销项税额”,从会计准则和一般税务处理角度看,如果不存在那些特殊过渡情况,也是合理的。不过要是严格按照课程那种情况,可能是考虑到有尚未认证的进项税相关情况,想先把这部分税额单独过渡一下,方便后续准确核算。在实际工作中,一定要根据具体的业务情况、发票状态以及税法规定来准确使用这些科目,不然很容易造成税务风险和账目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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