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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免税农产品会计分录需要记一笔免除的增值税再转...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免税农产品会计分录需要记一笔免除的增值税再转至营业外收入吗?还是直接不计增值税这一步?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5月22日
回答 1
小智老师
小智老师 回答于05月22日
金牌答疑老师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免税农产品的会计处理,首先需要理解的是,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是不允许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的。因此,在销售免税农产品时,不需要记一笔免除的增值税再转至营业外收入,而是直接不计增值税这一步。 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在这个分录中,“主营业务收入”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期末应无余额。 此外,如果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也是按照货物总额入账,具体分录为:借:库存商品/原材料,贷:银行存款/现金。这个过程中同样不涉及增值税的计算和处理。 总的来说,小规模纳税人在销售免税农产品时,无论是销售还是购进,都不涉及增值税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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