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智老师
回答于05月22日
金牌答疑老师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免税农产品的会计处理,首先需要理解的是,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是不允许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的。因此,在销售免税农产品时,不需要记一笔免除的增值税再转至营业外收入,而是直接不计增值税这一步。
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在这个分录中,“主营业务收入”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期末应无余额。
此外,如果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也是按照货物总额入账,具体分录为:借:库存商品/原材料,贷:银行存款/现金。这个过程中同样不涉及增值税的计算和处理。
总的来说,小规模纳税人在销售免税农产品时,无论是销售还是购进,都不涉及增值税的处理。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免税农产品的会计处理,首先需要理解的是,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是不允许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的。因此,在销售免税农产品时,不需要记一笔免除的增值税再转至营业外收入,而是直接不计增值税这一步。
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在这个分录中,“主营业务收入”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期末应无余额。
此外,如果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也是按照货物总额入账,具体分录为:借:库存商品/原材料,贷:银行存款/现金。这个过程中同样不涉及增值税的计算和处理。
总的来说,小规模纳税人在销售免税农产品时,无论是销售还是购进,都不涉及增值税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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