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是纳税人已经纳税了的凭证,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的买卖商品行为的证明。那么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下关于丢失取得的专用发票如何处理问题的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第四条,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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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是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研发费用必须要加计扣除吗,不加计扣除会给企业带来什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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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现在是酒店行业购买酒水,借计入库存商品,贷计入应付账款,这里怎么没有考虑进项税的问题呢。如果对方开来发票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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