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牛账网 > 会计问答 > 初级会计 >经济法基础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3年03月23日
回答 1
张张老师
张张老师 回答于2023年03月23日
金牌答疑老师

别用一个人的过去来揭人家的伤口,你听到的你看到的终究不是本质,谁还没有个过去,何必抓着不放。所以就跟老师来一起看看吧。

法律行为的分类有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双方民事法律行为。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

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根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如订立遗嘱、撤销权的行使、解除权的行使、效力待定行为的追认等)。

双方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两个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多方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三个以上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负担行为是使一方(义务人)相对于他方(权利人)承担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行为,这种给付义务既可以是作为的,也可以是不作为的。因此负担行为产生的是债法上的法律效果,其中负有给付义务的主体是债务人。负担行为中的权利人可以享有要求履行的请求权,义务人的履行行为是请求权实现的重要前提。

处分行为是直接导致权利发生变动的法律行为,并不需要义务人积极履行给付义务。物权变动是典型的处分行为。

法律行为特征:

法律性

法律行为是法的现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律意义、可以用法律进行评价的人的行为,由此区别于一般的社会行为。

社会性

法律行为作为人的活动,具有社会性的特征,法律行为并不是一种孤立的行为,而是其他社会行为的一种形式或一个方面。

意志性

法律行为是人所实施的行为,受人的意志所支配。反应了人们对一定的社会价值的认同,一定利益和行为结果的追求以及一定的活动方式的选择。

相关知识点比如有:

法律行为的分类包括什么

法律事件包括哪些内容

如需了解更多初级会计知识点讲解和考试重难点分析,可查看轻一书课包。

法律行为的分类有哪些?的问题您看懂了吗,希望这个解答可以帮助到您,如果大家还想知道更多的可以关注我们牛账网哦!牛账网是专业的线上考证培训机构,能最大程度解决您的会计考证难题,还在等什么呢?赶快行动起来吧!

更多
0
讨论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获取验证码
0/9)
发布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