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通过税收来调节企业,比如来鼓励,重税以压制。推动企业向前发展。那么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下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什么问题的解答。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7)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8)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以上就是牛账网会计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什么等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小伙伴们还想了解更多的会计考证信息可以关注我们牛账网哦!牛账网是专业的线上考证培训机构,可以帮您解决考证就业等一系列的学习难题,您还在犹豫什么呢?赶快行动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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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是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研发费用必须要加计扣除吗,不加计扣除会给企业带来什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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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现在是酒店行业购买酒水,借计入库存商品,贷计入应付账款,这里怎么没有考虑进项税的问题呢。如果对方开来发票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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