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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视同销售,分录是按销项税做还是按进项...

将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视同销售,分录是按销项税做还是按进项税转出做?如果是按进项税转出,是不是就不能有抵扣了?不能同时都做吧?计算的市场价格会不会得到税局的认可?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5年04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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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计处理上,将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属于视同销售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这种行为需要按照公允价值计算销项税额。 ### 解析过程: 1. 视同销售的定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 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买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买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分配给投资者; -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免税项目。 2. 会计分录的处理: - 对于将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应当视同销售处理,即按公允价值确认销售收入并计提销项税额。 - 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 借:管理费用(或相关科目) - 贷:主营业务收入(按市场价格计算的收入金额) -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 进项税转出的问题: - 进项税转出通常适用于购进的货物发生损失或其他改变用途的情况,不适用于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的情形。 - 因此,不需要进行进项税转出的会计处理。 4. 抵扣问题: - 由于是视同销售,按公允价值计算销项税额,因此不影响正常的进项税抵扣。 5. 市场价格的认可: - 市场价格一般是指公允价值,税务机关通常会认可合理的市场价格。如果市场价格明显不合理,税务机关有权进行调整。 ### 结论: 将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应按销项税做账,不需要按进项税转出处理。市场价格只要合理,税务机关会予以认可。以下是具体的会计分录示例: 假设自产产品的市场价格为10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3%。 会计分录如下: ```plaintext 借:管理费用 113,00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000元 ``` 通过以上步骤和解释,可以清晰地理解将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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