曦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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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阳老师
10月12日
不需要重复记账,但需在2025年9月开票时做收入确认调整,避免重复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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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会计处理(2025年9月)
虽然2023年已预提收入并缴税,但2025年开具发票时,应冲减“未开票收入”科目,同时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
分录如下:
```
借:其他应付款——客户(或应收账款) 183,1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162,035.4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1,064.60
```
> 💡 注:若2023年已将该笔收入计入“未开票收入”,则无需再补记收入,直接冲减即可;若已全额计入当期收入,则需先调减原收入(通过红字冲销),再按实际开票金额重新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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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增值税申报表填列方法(2025年9月)
| 项目 | 填写方式 |
|------|----------|
| 主表第1栏“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 | 填写正数:162,035.40 元 |
| 主表第11栏“销项税额” | 填写正数:21,064.60 元 |
| 附列资料一第1栏“未开具发票” | 不填(因已开票) |
| 附列资料一第11栏“本期开具的专用发票” | 填写正数:162,035.40 和 21,064.60 |
> ⚠️ 关键点:不能在申报表中填负数冲减,否则会抵消已申报的收入和税款,造成数据混乱。
> 正确做法是:正常申报当期正数收入和税额,系统自动匹配,不产生重复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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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税务合规说明
- 2023年已计提收入并缴纳增值税 → 属于预缴性质。
- 2025年开票 → 是对收入的正式确认与发票开具,属于后续履行义务。
- 因为已在2023年申报了收入和税款,且未作纳税调整,建议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申请备案或出具说明,避免被认定为“虚开发票”或“重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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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结操作流程:
1. 会计处理:冲减“未开票收入”或补充确认收入,不做重复记账;
2. 申报处理:2025年9月正常申报正数收入和销项税额;
3. 避免负数冲减,防止系统误判为“冲红”;
4. 保留原始凭证,如2023年记账凭证、2025年发票,以备查验。
如有必要,可向税务局提交《跨年度开票情况说明》。
木棉老师
回复
曦**师
09月29日
先对已购门禁系统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服务器待实际购置后,再按长期股权投资进行账务处理,届时同步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木棉老师
回复
曦**师
09月29日
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贷记“银行存款”;按权益法或成本法后续计量,定期确认投资收益并调整账面价值。
(注:需结合投资协议约定及被投企业情况选择核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