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 按照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 平均 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换投抵”除外),其应纳税额=同类消费品平均销售单价x自产自用数量×适用税率。 2.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 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①对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 (成本+利润)÷ (1-消费税比例税率)= [成本× (1+成本利润率)]÷ (1-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x适用税率 这是税务局规定的
1.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 按照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 平均 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换投抵”除外),其应纳税额=同类消费品平均销售单价x自产自用数量×适用税率。 2.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 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①对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 (成本+利润)÷ (1-消费税比例税率)= [成本× (1+成本利润率)]÷ (1-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x适用税率 这是税务局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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