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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税务

老师我们在做一个业务的时候,需要用到厂商的纸,这个纸等于是我...

老师我们在做一个业务的时候,需要用到厂商的纸,这个纸等于是我们买对方的,对方只愿意出收据,不愿意开发票,一般这种怎么进行账务处理呢?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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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这种情况,作为老会计,我建议按以下步骤处理,既合规又稳妥: ### 一、账务处理分两步走 1. 临时入账 用收据先做账,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凭证要素齐全:收据需包含交易内容(如纸张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交易双方信息、收款单位盖章等。 - 会计分录: ```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或对应科目)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 在摘要栏标注“暂无发票”,方便后续汇算清缴时统计。 2. 汇算清缴调整 - 企业所得税:无票部分需纳税调增,即在年度汇算时,将这部分成本费用从应纳税所得额中剔除。 - 增值税:若供应商本应开专票但拒开,可尝试投诉或向税局申请核定其销售额(需提供合同、收据等证据)。 --- ### 二、必须采取的补救措施 1. 书面催告对方开票 - 留存邮件、函件等证据,明确要求补开发票。若对方配合,拿到发票后直接附在原收据凭证后,并补充分录: ```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红字冲减成本) ``` (若为普票,只需冲减成本;若为专票,需调整进项税额) 2. 投诉与税务应对 - 若对方拒不开票,向其主管税务机关举报,提交合同、付款凭证、收据等材料,申请稽查。 - 风险提示:长期无票支出可能被税局认定为“白条抵账”,涉及税前扣除风险,务必督促整改。 --- ### 三、老会计的实战建议 - 替代方案:若厂商坚持不开票,可考虑通过第三方开票(如供应链公司),但需评估合规性。 - 内部管理:建立“无票台账”,记录供应商、金额、原因,避免汇算时遗漏。 - 极端情况:若金额较小且无法取票,可酌情计入费用,但需符合税法“小额零星交易”标准(单笔500元以下)。 --- 总结:收据可暂时入账,但必须纳税调增,同时全力争取发票或通过税务途径施压。账务处理的核心是“实质重于形式”,但税务合规底线不可触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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