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你说得对,这两句话存在一些问题。
对于借款人的权利与义务部分,“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这是贷款人的权利,而不是借款人的权利。“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这里的主体应该是贷款人,即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对于利息部分,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同时,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是的,你说得对,这两句话存在一些问题。
对于借款人的权利与义务部分,“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这是贷款人的权利,而不是借款人的权利。“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这里的主体应该是贷款人,即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对于利息部分,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同时,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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曦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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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过老师
08月07日
正确。项目名称“涂料”、税收分类编码“1070208010000000000”及税率“13%”均符合要求,且说明中关于VOC含量的描述也合理,确保免征消费税。操作无误。
希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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曦**师
07月28日
借记“应交税费——环境保护税”0.51元,贷记“营业外收入/其他收益”0.51元。需在报表附注中披露该笔免税金额及政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