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解答
加计抵减和留抵税额的影响逻辑:
- 加计抵减:适用于特定行业(如先进制造业),可按进项税额的一定比例额外抵减应纳税额,需优先用当期可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及期初余额。
- 留抵税额:当销项<进项时,未抵扣完的进项结转下期,但本期若有应纳税额,需先抵减加计抵减额,再考虑留抵是否参与计算(通常留抵在销项不足时才发挥作用)。
计算过程:
1.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期初余额5+本期计提2.5=7.5。
2. 若无加计抵减时的应纳税额=销项80-进项50=30。
3. 用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30-7.5=22.5(应纳税额)。
4. 留抵税额10的处理:本期销项80>进项50,不存在销项不足抵扣的情况,因此期初留抵税额10不参与本期抵扣,直接结转下期。
结论:本期应纳税额22.5,留抵税额10结转下期。
Q2解答
一般企业无加计抵减政策,仅考虑留抵税额:
1. 当期应纳税额=销项80-进项50-期初留抵10=20。
结论:本期应纳税额20。
Q1解答
加计抵减和留抵税额的影响逻辑:
- 加计抵减:适用于特定行业(如先进制造业),可按进项税额的一定比例额外抵减应纳税额,需优先用当期可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及期初余额。
- 留抵税额:当销项<进项时,未抵扣完的进项结转下期,但本期若有应纳税额,需先抵减加计抵减额,再考虑留抵是否参与计算(通常留抵在销项不足时才发挥作用)。
计算过程:
1.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期初余额5+本期计提2.5=7.5。
2. 若无加计抵减时的应纳税额=销项80-进项50=30。
3. 用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30-7.5=22.5(应纳税额)。
4. 留抵税额10的处理:本期销项80>进项50,不存在销项不足抵扣的情况,因此期初留抵税额10不参与本期抵扣,直接结转下期。
结论:本期应纳税额22.5,留抵税额10结转下期。
Q2解答
一般企业无加计抵减政策,仅考虑留抵税额:
1. 当期应纳税额=销项80-进项50-期初留抵10=20。
结论:本期应纳税额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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曦月老师
回复
速速老师
06月20日
嗯,这个问题要分情况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比如土地使用权)的摊销是从取得当月开始的,不管有没有收入。但如果是长期待摊费用,比如开办费,那得从有收入的月份开始摊销。
具体来说:
1. 无形资产(如土地使用权):
- 摊销起点:取得当月就开始摊销,不管当月有没有收入。
- 依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应当自可供使用(即取得)的当月起摊销,处置当月不再摊销。
2. 长期待摊费用(如开办费):
- 摊销起点:从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即有收入)的当月开始摊销,而不是取得费用的当月。
- 依据: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条,长期待摊费用从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摊销,且一般不再用“摊销”方式,而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举个例子:
- 土地使用权:如果你3月拿到土地,4月才开始经营,但土地使用权的摊销还是从3月开始算。
- 开办费:如果3月是筹建期,4月开始有收入,那么开办费的摊销从4月开始。
总结:
- 无形资产:取得当月就开始摊销,和收入无关。
- 长期待摊费用:从有收入的当月开始摊销。
遇到具体业务时,记得区分是无形资产还是长期待摊费用,两者的摊销规则不同。有啥不清楚的再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