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你提出的问题,我分几点来解答:
### 一、关于申报身份和税目选择
1. 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13号公告,全日制在校生因实习取得的劳务报酬,扣缴义务人(公司)可按累计预扣法预扣个人所得税。
注意:需在个税系统中将“任职受雇从业类型”选择为“实习学生(全日制学历教育)”,否则系统默认按一般劳务报酬计税(无法使用累计预扣法)。
2. 税目选择
虽然实习生与公司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但根据税法规定,实习报酬属于劳务报酬,需通过“劳务报酬(连续劳务)”税目申报。
特别提醒:
- 劳务报酬预扣时需按收入减除20%费用后的余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薪金无需开具发票,但劳务报酬超过增值税起征点(目前为500元/月)需代开发票。若实习生提供发票,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若无发票,需凭实习协议和付款凭证作为税前扣除依据。
### 二、做账处理
1. 会计科目
- 计提:借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实习费”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实习生劳务费”;
- 发放: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实习生劳务费”,贷记“银行存款”,并代扣个人所得税。
注意:
- 实习生报酬不属于工资总额,但企业所得税前可作为“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需符合合理性原则);
- 无需为实习生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2. 与正式员工的区别
- 劳动关系:实习生签订的是实习协议,而非劳动合同,不构成劳动关系;
- 个税申报:实习生按劳务报酬申报,正式员工按工资薪金申报;
- 社保缴纳:实习生无需缴纳社保,正式员工需依法缴纳。
### 三、风险提示
1. 政策适用条件
- 仅适用于全日制在校生,非全日制或已毕业学生不适用;
- 需保留实习生的全日制学生证明(如学生证复印件、学校实习推荐信等)。
2. 税务合规性
- 若实习生月收入超过800元且未采用累计预扣法,可能被税务部门认定为少扣税款;
- 建议在个税系统中明确选择“实习学生”类型,并按劳务报酬(连续劳务)申报。
### 四、总结
1. 申报方式:正确,按劳务报酬+累计预扣法;
2. 做账处理:与正常员工类似,但需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实习生劳务费”科目核算,无需缴纳社保。
建议:
1. 在个税系统中准确填写“实习学生”类型,确保累计预扣法适用;
2. 保存好实习协议、学生证明等资料,以备税务核查;
3. 若实习生收入较高,可考虑通过学校统一开具发票,降低税务风险。
针对你提出的问题,我分几点来解答:
一、关于申报身份和税目选择
1. 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13号公告,全日制在校生因实习取得的劳务报酬,扣缴义务人(公司)可按累计预扣法预扣个人所得税。
注意:需在个税系统中将“任职受雇从业类型”选择为“实习学生(全日制学历教育)”,否则系统默认按一般劳务报酬计税(无法使用累计预扣法)。
2. 税目选择
虽然实习生与公司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但根据税法规定,实习报酬属于劳务报酬,需通过“劳务报酬(连续劳务)”税目申报。
特别提醒:
- 劳务报酬预扣时需按收入减除20%费用后的余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薪金无需开具发票,但劳务报酬超过增值税起征点(目前为500元/月)需代开发票。若实习生提供发票,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若无发票,需凭实习协议和付款凭证作为税前扣除依据。
二、做账处理
1. 会计科目
- 计提:借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实习费”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实习生劳务费”;
- 发放: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实习生劳务费”,贷记“银行存款”,并代扣个人所得税。
注意:
- 实习生报酬不属于工资总额,但企业所得税前可作为“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需符合合理性原则);
- 无需为实习生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2. 与正式员工的区别
- 劳动关系:实习生签订的是实习协议,而非劳动合同,不构成劳动关系;
- 个税申报:实习生按劳务报酬申报,正式员工按工资薪金申报;
- 社保缴纳:实习生无需缴纳社保,正式员工需依法缴纳。
三、风险提示
1. 政策适用条件
- 仅适用于全日制在校生,非全日制或已毕业学生不适用;
- 需保留实习生的全日制学生证明(如学生证复印件、学校实习推荐信等)。
2. 税务合规性
- 若实习生月收入超过800元且未采用累计预扣法,可能被税务部门认定为少扣税款;
- 建议在个税系统中明确选择“实习学生”类型,并按劳务报酬(连续劳务)申报。
四、总结
1. 申报方式:正确,按劳务报酬+累计预扣法;
2. 做账处理:与正常员工类似,但需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实习生劳务费”科目核算,无需缴纳社保。
建议:
1. 在个税系统中准确填写“实习学生”类型,确保累计预扣法适用;
2. 保存好实习协议、学生证明等资料,以备税务核查;
3. 若实习生收入较高,可考虑通过学校统一开具发票,降低税务风险。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