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给你讲讲增值税中贷款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这个问题。
简单来说,就是企业支付的贷款利息等相关费用产生的进项税额,不能用来抵减企业销售商品或服务时应缴纳的销项税额。
### 具体原因如下
1. 防止税收链条混乱:从增值税的原理来讲,是环环相扣的链条税。如果允许贷款服务的进项税抵扣,会打乱这种正常的抵扣链条。因为贷款服务比较特殊,它不像购买货物或者应税服务那样,有明确的、可追踪的流转过程。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贷款服务收取的利息,如果企业能抵扣进项税,那么相当于这部分税款没有真正体现出贷款服务在经济活动中的实质消耗,可能会引发一系列复杂的税收问题。
2. 政策导向因素:这是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中“链条式”税制运行的一个特例。主要是基于接受存款服务的存款者收取的存款利息在现行增值税政策中未被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为了保证增值税政策的完整性和平衡性,所以规定购进贷款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3. 行业特性考量:贷款服务属于金融服务范畴,金融服务本身在增值税体系中较为复杂。而且贷款服务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联系相对间接,不像购买原材料、设备等直接用于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其产生的利息支出更多地被视为一种财务成本,而非直接参与生产经营过程的成本,所以不允许抵扣进项税。
我来给你讲讲增值税中贷款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这个问题。
简单来说,就是企业支付的贷款利息等相关费用产生的进项税额,不能用来抵减企业销售商品或服务时应缴纳的销项税额。
具体原因如下
1. 防止税收链条混乱:从增值税的原理来讲,是环环相扣的链条税。如果允许贷款服务的进项税抵扣,会打乱这种正常的抵扣链条。因为贷款服务比较特殊,它不像购买货物或者应税服务那样,有明确的、可追踪的流转过程。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贷款服务收取的利息,如果企业能抵扣进项税,那么相当于这部分税款没有真正体现出贷款服务在经济活动中的实质消耗,可能会引发一系列复杂的税收问题。
2. 政策导向因素:这是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中“链条式”税制运行的一个特例。主要是基于接受存款服务的存款者收取的存款利息在现行增值税政策中未被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为了保证增值税政策的完整性和平衡性,所以规定购进贷款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3. 行业特性考量:贷款服务属于金融服务范畴,金融服务本身在增值税体系中较为复杂。而且贷款服务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联系相对间接,不像购买原材料、设备等直接用于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其产生的利息支出更多地被视为一种财务成本,而非直接参与生产经营过程的成本,所以不允许抵扣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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