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根据企业类型和政策时间有所不同:
1. 第一题(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属于“两免三减半”优惠企业,且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的120%加计扣除。所以是 120%。
2. 第二题(高新技术企业):一般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按 100%加计扣除(即按实际发生额的100%加计),但需注意是否为境内研发。
✅ 总结:
- 集成电路企业(特殊政策)→ 120%
- 一般高新企业 → 100%
因此两道题依据不同政策,加计比例不同。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根据企业类型和政策时间有所不同:
1. 第一题(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属于“两免三减半”优惠企业,且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的120%加计扣除。所以是 120%。
2. 第二题(高新技术企业):一般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按 100%加计扣除(即按实际发生额的100%加计),但需注意是否为境内研发。
✅ 总结:
- 集成电路企业(特殊政策)→ 120%
- 一般高新企业 → 100%
因此两道题依据不同政策,加计比例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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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智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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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智老师
10月18日
您提到的观点部分正确但需更新认知:根据现行法规,合法的债权(如股东借款)可通过规范程序转为实收资本,即“债转股”。关键在于履行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改及工商登记等法定步骤,并取得全体股东书面同意。直接挂账不符合规定,但合规操作下可行。
小智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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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智老师
10月18日
若债转股不涉及增资仅调整内部权益,按《公司法》规定属普通决议事项,需过半数表决权通过。大股东持股67%已超半数,即使小股东反对仍可形成有效决议,但前提是公司章程无更高比例要求。建议核查章程条款并留存完整会议记录。
小智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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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智老师
10月18日
若属于原定出资范围内的债转股(非增资),即使小股东占股33%不同意,大股东持股67%已达三分之二表决权比例,可依据《公司法》规定形成有效决议。但需确保程序合法合规,建议留存书面决议及签章文件。
小智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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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智老师
10月18日
根据《公司法》,增资等重大事项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若公司章程无特殊规定,大股东持股67%已达法定门槛,理论上可单独形成有效决议;但涉及债务转出资等影响股权比例的操作,仍建议取得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避免纠纷。
小智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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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智老师
10月18日
另一股东不同意时,不得强行转实收资本。应保留债权债务关系或协商补偿方案,单方操作涉嫌损害公司权益及违反章程约定。
小智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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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智老师
10月18日
若另一股东反对,则无法通过合法程序将其他应付款转为实收资本。此时需维持原债务关系或协商替代方案,强行转账可能构成抽逃出资等违法行为。建议优先遵从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小智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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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智老师
10月18日
是的,两名股东均需签署债转股协议同意该事项;修改章程时需将对应股东的出资额由“认缴”调整为“实缴”,并注明出资时间及方式;同时更新工商登记信息。建议同步修订出资证明书。
淼淼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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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师
10月13日
国内差旅津贴通常按地区消费水平核定,一般一线城市300-500元/天,二三线城市200-300元/天较合理。具体需结合企业制度、行业惯例及当地经济状况综合确定,重点在于标准明确且手续合规。
小智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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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智老师
10月18日
若章程规定A应出资10万未到位,现“其他应付款—A股东”恰为这10万,则视为A补足出资。需开股东会确认性质转变,修改章程标注已实缴,再办工商登记,即可合法转实收资本。
淼淼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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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师
10月13日
应交增值税(本年累计发生额)填的是“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中,本年贷方发生额的合计数,即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后的差额。通常在账簿或报表中可查“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贷方累计发生额。
曦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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淼**师
10月01日
不客气,有问题随时问我!
小智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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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智老师
10月18日
若该笔“其他应付款—A股东”实质为股东出资款且公司登记的注册资本尚未足额缴纳,经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并办妥工商变更后,可做分录:借记“其他应付款”10万,贷记“实收资本”10万。需确保法律文件齐全、程序合规。
小智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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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智老师
10月18日
可以转,但需满足条件并履行程序:确认该笔款项性质为股东出资款而非借款;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进行账务调整(借记“其他应付款”,贷记“实收资本”)。建议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出资意图。